发布日期:2024-10-20 15:04 点击次数:124
格隆汇12月19日丨华富建业金融(00952.HK)发布公告,2023年12月18日,陈少扬先生(作为卖方)与Well Foundation(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订立收购事项买卖协议,据此,Well Foundation有条件同意购买,而陈先生有条件同意出售富中销售股份(相当于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完成后富中经扩大全部已发行股本15.72%),代价为1.2亿港元。紧随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完成后及假设富中已发行股本并无其他变动,Well Foundation将持有富中经扩大全部已发行股本15.72%。
同日,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富建业财务(作为卖方及转让人)与富中(作为买方及承让人)订立贷款转让买卖协议,据此,华富建业财务有条件同意出售及转让,而富中有条件同意购买及承让万海贷款,代价为相当于万海贷款于贷款转让买卖协议日期的面值,其将透过向华富建业财务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结算。紧随贷款转让买卖协议及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完成后,并假设富中已发行股本并无其他变动,Well Foundation及华富建业财务将分别持有富中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14.60%及7.12%。
2023年12月18日,华富建业财务(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国义控股及富中订立出售事项买卖协议,据此,华富建业财务及国义控股(作为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且富中(作为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万海销售股份,相当于万海金融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约为4.71亿港元,其将透过向华富建业财务及国义控股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结算。
出售事项买卖协议完成后及假设(i)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及贷款转让买卖协议均告完成;(ii)根据出售事项买卖协议及贷款转让买卖协议配发及发行的代价股份并无调整;及(iii)富中的已发行股本总额并无其他变动,华富建业财务、Well Foundation、国义控股及陈先生各自将分别持有富中已发行股本约11.78%、9.28%、29.19%及49.75%,经根据贷款转让买卖协议及出售事项买卖协议配发及发行合共6,941股经扩大的代价股份。
由于该等交易(包括(i)以现金代价1.2亿港元向陈先生收购富中15.72%股权;(ii)转让万海贷款予富中,代价相当于万海贷款的面值,以于贷款转让买卖协议日期换取富中股份作为代价股份;(iii)向富中出售万海金融19.9%股权以换取富中股份作为代价股份)预期将于12个月期间内完成,且彼此相关,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彼等可能须合并计算,犹如彼等为一项交易。
富中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于本公告日期,富中由陈先生全资拥有。万海金融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于本公告日期,万海金融由国义控股及华富建业财务分别持有80.1%及19.9%股权。除持有万海证券外,万海金融并无进行任何业务。仅于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完成后,集团将拥有富中的15.72%权益,并将按公平值入账列为投资。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及贷款转让买卖协议及╱或出售事项买卖协议完成后实盘配资,集团将拥有富中超过20%权益,并将按权益会计法入账列为联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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